哪些情況可以合法扣工資?發表時間:2024-10-15 16:43 一、法定情況公司可代扣 首先(xian),合法(fa)扣工(gong)資(zi),最常見的就是法(fa)定代(dai)扣工(gong)資(zi)的四種情況: 《工(gong)資支付暫行規定》第15條規定,有下列(lie)法定情況之一的,用人單(dan)位可以(yi)代扣勞動(dong)者工(gong)資。 ?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(ren)所得稅; ?單位(wei)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(zhe)個(ge)人負擔(dan)的各社會保險(xian)費(fei)用; ?法(fa)院判決、裁定中要求代扣(kou)的撫養費(fei)、贍養費(fei); ?法律、法規(gui)規(gui)定可(ke)以(yi)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。 二、員工在工作中對公司造成損失 員工因(yin)個人工作失(shi)(shi)誤給(gei)公司捅了婁子,對公司造成(cheng)損失(shi)(shi),遇到這樣的情況,公司可以按照(zhao)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(qiu)其賠(pei)償經濟(ji)損失(shi)(shi)。 《工(gong)資支付暫行(xing)規定(ding)》第16條規定(ding),因勞(lao)動(dong)者(zhe)本(ben)人(ren)(ren)原(yuan)因給用(yong)人(ren)(ren)單(dan)(dan)位(wei)造(zao)成經(jing)(jing)濟損(sun)失(shi)的(de),用(yong)人(ren)(ren)單(dan)(dan)位(wei)可按照勞(lao)動(dong)合同的(de)約定(ding)要求其賠(pei)償經(jing)(jing)濟損(sun)失(shi)。經(jing)(jing)濟損(sun)失(shi)的(de)賠(pei)償,可從勞(lao)動(dong)者(zhe)本(ben)人(ren)(ren)的(de)工(gong)資中扣,每月(yue)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(guo)勞動者當月(yue)工資(zi)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(sheng)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(biao)準,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(fu)。 提醒:員工直接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,一方面,需要明確是勞動者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下造成。另一方面,單位要舉證員工的行為造成公司的損失,并且能夠提供損失計算的依據和經濟損失的數額。如果(guo)企(qi)業不能有效舉證,即便是客觀上存在損失,也不能從員工(gong)工(gong)資中扣款(kuan)。 三、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員工經(jing)常(chang)遲到早退,違(wei)反公司制度,該(gai)不該(gai)扣員工的(de)工資?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: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。 四、員工業績不達標 每(mei)個月用人部(bu)門(men)都會(hui)給員(yuan)工(gong)評定績效,如(ru)果績效不達標,可以扣其工(gong)資嗎? 績效(xiao)工(gong)資本身就被(bei)定義為浮動工(gong)資,公司可(ke)以(yi)通過績效(xiao)考核來達到增減員工(gong)績效(xiao)工(gong)資。因此,如(ru)果(guo)員工(gong)績效(xiao)被(bei)判定為“不達標”,單位完全可以(yi)合法扣績效工(gong)資。 但無論完不(bu)完成(cheng)任務量(liang),底薪都應(ying)該全部(bu)發放(fang),即至少到手的(de)工資不(bu)能(neng)低(di)于當地最低(di)工資標準。 提(ti)醒:通過績效(xiao)增加(jia)或者減少員(yuan)工工資的前提(ti)是,單位有完善、透明的、合(he)理合(he)法(fa)的績效(xiao)考核制度。 上一篇(pian)貴州婧海人力外包駕駛員積極響應 合作單位加油制度改革培訓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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